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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抓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的通知》印发,明确4项中医类别评价指标

2022-02-15 09:47 发布人:高燕仙 浏览:

  内容来源:中国中医药报

  记者:方碧陶

  2月9日,国务院医改领导小组秘书处印发《关于抓好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意见落实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提出建立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机制,并制定了《各省(区、市)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评价指标(试行)》(以下简称《评价指标》),明确4项中医类别评价指标,包括要逐步实现县办中医医疗机构全覆盖、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和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达到合理水等指标要求。

  《评价指标》在构建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体系一级指标中提出两项中医类别指标,要求县办中医医疗机构覆盖率要逐步实现全覆盖,中医类别执业(助理)医师数占三级公立中医医院执业 (助理)医师总数的比例达到合理水平。

  《评价指标》在引领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新趋势一级指标中提出两项中医类别指标,要求三级公立中医医院门诊和出院患者中药饮片使用率达到合理水平,三级公立中医医院以中医为主治疗的出院患者比例达到合理水平。

  《通知》对评价内容作出规定,重点评价各省(区、市)医改领导小组把推动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作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点任务,强化对公立医院的领导责任、保障责任、管理责任、监督责任,围绕加强党的全面领导、构建新体系、引领新趋势、提升新效能、激活新动力、建设新文化等方面,全面推进公立医院高质量发展政策措施落地见效。  

  《通知》还要求,评价指标相关数据直接从医改监测系统、卫生健康统计年鉴、卫生健康财务年报、公立医院绩效考核、满意度调查等现有信息系统中抓取,不得增加基层负担,不得增加医院填表报数工作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