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新员工思想教育,提高新员工职业道德素质,按照卫生部《医院管理评价指南(试行)》和二级医院评审标准,结合我院实际,医院对引进、招考及调入院的新职工实行岗前培训,岗前培训的目的是使每位新入院的职工能尽快适应医院的工作环境,帮助他们了解医院,熟悉岗位职责、医院各项规章制度及相关法律法规,明确义务和责任,尽快适应医院工作要求,特制定本制度。
第一条 凡我院新进人员,必须参加医院集中举办的新员工岗位培训,岗前培训的考核作为医院新员工试用期考核评价内容之一,并记入个人技术档案。
第二条 新员工的岗前培训,由医务科结合医院的各项管理规定基础上综合考虑当年新员工培训需求意见和职能部门意见制定岗前培训课程。
第三条 岗前培训由医务科统一组织、安排并制定培训计划,各职能科室负责进行相关规章制度、规范的具体宣教工作和技能培训。
第四条 岗前培训一般定于每年9月份,主要采取集中培训方式。集中岗前培训时间不少于2天。主要内容和负责培训部门如下:
1、医院基本概况,医院文化,员工手册等教育。(由院领导负责)
2、医院行风建设、医德医风,行业纪律和廉洁行医,员工服务意识及礼仪教育等。(由党办负责)
3、医疗核心制度、抗菌药物管理制度、执业医师法、病历处方书写规范、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等。(由医务科负责)。
4、医师三基培训相关规定和医师资格考试相关规定,基本技能如心肺复苏术、体格检查操作等。(由医务科负责)。
5、护理核心制度,护理质量管理、护理文书书写、优质护理服务,护理技术操作,护士规范化培训,医护沟通、护患沟通及其技巧等。(由护理部负责)
6、医院感染诊断监测报告,职业暴露安全防护,手卫生,传染病报告制度及报告流程,传染病报告卡填写要求及传染病信息报告等。(由感控办负责)。
7、其它新员工要求培训的知识(由医务科根据需求安排相应职能部门负责)。
第五条 参加岗前培训人员,不得迟到、早退或者缺席,相关考核必须要合格。
第六条 本制度将根据实际工作需要及职能科室需求优化培训内容。